车子被偷22天后找回。这次寻车经历给失主最大的感受是:电动车被偷要及时报警魏斌
本报讯
7年前,姜文主演的电影《寻枪》,讲述一个山区刑警因为丢枪而引发的一场惊心动魄的“寻枪”故事。近日,在上虞,一名农村妇女为了寻找一辆被偷走的电动自行车,以顽强而又惊人的毅力,花去整整22天时间,历程不无曲折艰难。最终,她的努力没有白费,电动自行车被她找到了! 上虞市崧厦镇任谢村有一个名叫邵幼根的中年妇女,在上虞第二人民医院食堂工作。3月24日,邵女士的儿子骑车到邻镇一家网吧上网,期间车子不翼而飞。邵女士家不富裕,丈夫身患残疾,电动自行车的丢失让她心痛不已。 “刚才有派出所的人带着一个偷车贼来网吧门口,那偷车贼说在这里偷过一辆电动自行车呢,说不定就是你家的那辆。”3月26日中午,邵女士接到住在沥海镇上的一个老姐妹阿香的电话。原来,当天上午,警察抓住了一个专偷电瓶的贼,正带着那贼在每个作案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呢。 阿香的电话让邵女士眼前一亮。但当她问阿香是哪个派出所的警察时,大字不识一个的阿香根本答不上来。 对这条“若有若无”的线索进行分析后,邵女士认为,贼骨头3月24日偷电动自行车,3月26日就被抓住了,电动自行车不会在两天内这么快就被转手卖掉。于是,邵女士踏上了漫长的“寻车之路”。 从3月27日起,邵女士趁上午及下午食堂没有活的时间,就请假前往上虞市各乡镇的派出所、交警大队寻找自己的电动自行车。3月27日至4月17日整整22天的时间里,邵女士先后来到上虞市公安局沥海派出所、崧厦派出所、曹娥派出所、百官派出所等地。每到一处,当地警方都被邵女士的毅力感动,并通过电话、网络等方式,帮助她尽力寻找电动自行车。 4月17日下午3点,邵女士终于在上虞市公安局下属的一个办案单位的院子里,找到了自己的电动自行车。但为了配合警方进一步落实案子,这辆已被确认的邵女士家的电动自行车,还须再过几天才能回到邵女士手中。 电动自行车的失而复得,让连日来四处奔波的邵女士倍感安慰。她说:“虽然我没有读过什么书,但通过这次经历,我想告诉大家,电动自行车丢了,最好报警,因为我在各个派出所看到了不少失窃查获的电动自行车,不然,即使警方找到了车子也找不到车主啊。” |